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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立平台:
符合年齡標準的孩子超過4個
全日托育下的孩子超過4個
4個孩子均為兩歲以下
時間
年齡
數量
超收分為
數量
台北市士林區居托中心督導林巧韻解釋,目前台灣主要的托育方式可分為在宅托育、到宅托育兩種形式。
在宅托育的人員可以托育四個小孩(兩個兩歲以上+兩個兩歲以下)。另外,全日托育為20小時,考量保母的精力,全日托育下的一個孩子其實對訪視員來說等同兩個孩子的數額。若托育人員超收,訪視員則會口頭勸導、向社會局通報等行為,讓托育環境符合法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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